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4-09903 成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

第1803223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乡村农业结构实现产需精准对接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4-10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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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俊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乡村农业结构实现产需精准对接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烟台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聚焦高质量发展,锚定齐鲁样板,深耕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通过全生命周期培育龙头企业,全品类整体品牌打造,全要素促进三产深度融合,全链条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开创了以产业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市累计拥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7家、省级93家、市级318家;争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1个、产业强镇1个,省级现代农业强县1个、高质量发展先行县2个;烟台苹果已连续14年蝉联中国果业第一品牌,品牌价值达152.94亿元, 年实施省级以上农业农村项目达到71个、资金14.19亿元,其中竞争性资金同比增加了4300万元;为全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签约培养242名公费农技推广本科生,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1.75万人。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12.9亿元,是全省首个率先突破1300亿的地市,稳居全省第一位。

诚如您所言,我市在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也存在产业未形成规模、技术人才支撑不足等一些问题。参照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和产品优势,深入实施农业龙头企业雁阵培育工程,筛选一批基础好、条件优、潜力大、后劲足的企业,集中政策、资源、要素进行重点支持,梯次培育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雁阵群”。依托《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的通知》烟政办发〔2022〕6号,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对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纳统给予奖励。支持龙头企业贷款从事农业项目的生产、加工、销售、农产品流通服务、研发和先进技术引进等,促进龙头企业改造升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能力。年内,新发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5 家,指导帮助 1-2 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上市运作步伐。扎实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因地制宜建设“富民工厂”“创业车间”。年内,创建市级以上示范社40 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20 家。

二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健全完善烟台农品品牌建设管理体系,制定出台《烟台市农产品区域品牌授权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烟台农品”标识的使用和管理,维护烟台市品牌农产品的质量、信誉和特色。按照“一品一方案”方式,对全市粮食、油料、果品、蔬菜、茶叶、畜产品等“烟台农品”全系列品类产品按类别设计统一形象,对优势特色农产品建立设计创新创意体系,完善整体形象,提高外包装水平。创新品牌宣传推广形式,围绕“烟台农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创作一批具有科普性、趣味性、娱乐性的短视频,在寓教于乐的同时,达到宣传品牌、推广品牌的目的。持续做好农产品节会推介工作,鼓励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合作社优先“走出去”,参加中国农交会、绿博会、中国—东盟国际农业合作展等省厅组织的国内外各类大型会展活动,树立“烟台农品”品牌形象,推动烟台优质农产品走向全国。到2024年底,烟台市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知名农产品品牌农业引领企业分别达到70个、30家。

三是聚力三产业融合,构建乡村现代产业体系。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深度挖掘农业农村文化资源,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广农超、农企、农旅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营销,鼓励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商标,建立顺畅的营销体。培育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依托我市烟台苹果、莱阳梨、葡萄与葡萄酒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契机,鼓励企业以农业产业为主导,融合旅游、文化、康养、娱乐等产业,发展创新性农业产业新业态,到2024年底,农产品电子商务网销额超过30亿元。

四是稳妥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开展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排查整改工作,推广应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监管,防范和化解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继续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建设,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优化“村事通”智慧监管平台,加速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模式,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特色农业,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支持青壮年劳动力回乡就业创业。

五是积极引进培育高端人才,夯实人才资源保障。构建农业农村领域人才引进、培育、选拔、使用和激励的良性机制。采取省农广校首席讲师、高校教授、农业系统专家和乡土人才“四结合”方式,精准选聘师资,围绕创新“线上线下”授课方式,培育壮大既懂田间地头、又懂市场码头的高素质农民人才队伍。大力推动科技下乡活动,在农业生产关键节点,走进田间地头,深入农户家中,切实把知识、技能、产品、信息送到农民手中。引导齐鲁乡村之星和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队伍在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继续遴选优秀乡村产业人才参加“头雁”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乡村产业振兴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举办“乡村振兴杯”工作创新和技术创新竞赛,选树“乡村振兴十佳专家”,评选优秀乡村振兴人才 40 名。

衷心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多为“三农”工作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真知灼见,积极工作,开拓创新,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水平。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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